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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刘夏青、王超群 黄陵检察 2022-06-19


    近日,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该院建部以来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黄陵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事人当庭认罪并表示愿意赔偿自身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公共利益损失。

    据悉,该院检察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任某某、刘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任某某涉嫌盗伐林木罪一案中造成森林资源大量毁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社会公共利益遭到侵害,遂对该二人立案调查,追究其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院向黄陵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院指派两名员额检察官分别以公诉人、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出庭支持起诉,当事人当庭表示认罪并愿意赔偿恢复森林植被原貌所需补种植树的费用。

   

   该案庭审结束后,承办检察官说道:“在办案过程中,当事人曾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但是经此次立案调查之后,才知道自己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以后一定注意,绝不犯此类错误。这就是我们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义,让更多的人关注公共利益的保护,正如我党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是我们检察机关的职责,更是每一个中国人的责任,就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做一个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宣传员。”

供稿民事行政检察部  刘夏青、王超群
编辑孙文龙

官方微博:黄陵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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